1、所谓零担货物,是指一张货物运单(一批)托运的货物重量或容积不够装一车的货物(即不够整车运输条件)
2、当一批货物的重量或容积不满一辆货车时,可与其他几批甚至上百批货物共用一辆货车装运时,叫零担货物运输。
3、零担托运规定:为便于配装和保管,每批零担货物不得超过300件,每一件零担货物的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.02立方米(一件重量在10千克以上的除外)。
4、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:
(1)需要冷藏、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;
(2)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;
(3)易于污染其它货物的污秽品(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、湿毛皮、粪便、炭黑等);
(4)蜜蜂;
(5)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;
(6)未装容器的活动物(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);
(7)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,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(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)。